黑山县养老院成立于2003年7月,隶属于黑山县民政局,座落于黑山镇人民路85号,黑山烈士陵园西侧。
我院属国办事业单位,现有在册职工31人,管理人员3人。全院占地面积7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
拥有南、北两座3300平方米养员公寓楼,养员房间70个,可同时接纳140多位老人入住。
设有1个图书室、1个会议室、2个娱乐室、2个健身室、2个活动大厅,室内、室外共有健身器材30余套件。
绿化面积2000多平方米,室外活动面积2000多平方米。
黑山县养老院是集养老、娱乐为一体的老年人生活活动场所。
经济的发展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给我们的养老服务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对我们的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黑山县养老院全体职工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以更加充沛的精力和信心迎接挑战,加强管理,致力创新,把“视养员为父母、对待养员公平、公正”的意识体现在为养员服务的每一个细节上,落实到每一个养员的身上。
唱响“服务质量是养老院的生命线”的主旋律,让每一位入住我院的老人都能感受到家的温暖,体验到在黑山县养老院度过一个幸福、祥和、愉快的晚年,实现我们“养员至一,服务第一”的办院宗旨,推动社会的共同发展,奉献我们的一份爱心。

机构图册
服务内容
一、全院服务承诺
服务质量是我们养老院的生命线,为让入住的老人真正体验到家的温暖,实现“养员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为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我院面向社会实行服务承诺,具体如下:
1、内容及标准
办理入院:
(1)全年365天均可办理入院手续;
(2)热情接待,详细介绍,主动服务,避免老人及家属不必要的往返;
(3)执行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不乱收费。
服务规范:
(1)庭院绿化、美化,为养员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
(2)室内窗明几净,四壁无尘,物品摆放有序;
(3)各种服务设施完好,维修及时;
(4)伙食符合卫生标准,并达到老人营养需求;
(5)服务人员着装整洁,挂牌上岗,对养员讲话有礼貌,养员有事随叫随到,耐心解答各种问题;
(6)服务人员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工作。
二、日常工作承诺
1、保证老人开饭时间,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与老人解释清楚;
2、保证老人衣物每周换洗一次;
3、保证老人居室卫生达到标准;
4、老人病重当日通知家属;
5、老人入、出院手续当日办完;
6、院医每天查房一次;
7、值班人员随叫随到;
8、老人送洗衣服当日洗完,每人次换水一次,杜绝混洗;
9、每月修剪树墙一次,剪草坪一次;
10、每日清扫庭院路面,保持卫生;
11、保证每天早晚两次供应开水;
12、保证老人每月理发一次;
13、冬季保证老人居室内温度不低于16℃;
14、洗澡:北楼保证每周洗浴一次,南楼保证每二天洗浴一次;
15、凡是雨天、雪天及特殊天气,将饭菜送至南楼养员房间。
入住须知
面向社会招收生活能自理,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有经济条件的老人入住(特殊情况另商定)。
入住流程: 
1、要求入住者与院方商定达成意向后,入住老人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合格后,入住者带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及直系亲属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入住手续; 
3、填写入住申请表、入住登记表;
4、签订入住合同书(合同书上除本人签字外,其亲属也必须在合同书上签字)
5、交纳养老费用(不得少于一个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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