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建立家庭共济使用机制......日前,为建立健全贵阳贵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市医保局制定了《贵阳贵安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5月10日。

据悉,《实施方案》以保障基本、平稳过渡、协同联动、因地制宜、政策均衡为基本原则,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健全普通门诊与慢特病门诊协同的职工门诊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为满足参保人员门诊医疗需求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到2023年底,建立并实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保障制度;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达到国家政策要求;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实施方案》提出,从2023年1月1日起,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市医疗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运行情况,综合基金承受能力和水平,对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适时进行调整。其中,普通门诊统筹的年度起付标准。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年度起付标准确定为150元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刷卡购药(符合管理规定的特殊药品除外),符合规定的费用,计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享受职工医保慢特病待遇的,普通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单独计算。各级别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75%;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5%。退休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享受慢特病待遇资格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分别享受慢特病待遇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在改进个人账户计入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从2023年12月1日起,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从2023年12月1日起,退休人员(含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已经达到政策规定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以贵州省2022年养老金平均水平的3%作为划入标准。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建立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机制,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未达到医保政策规定实际缴费年限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以贵州省2022年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作为划入标准。

在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方面,从2022年9月1日起,建立家庭共济使用机制,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个人账户可以在实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共济使用。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进一步加强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做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收支信息统计。

为实施更加规范统一的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执行全省统一的慢特病门诊保障政策,慢特病病种名称、办理标准和待遇政策规范统一。为更好满足参保人员医疗需求,慢特病患者可以选择2家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具有传染性的慢特病患者按规定选择传染病防治定点医疗机构。简化办理手续和流程,全市慢特病门诊资格认定延伸至二级及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

编辑 武芮西
编审 干江东 罗玮
来源 贵阳日报融媒体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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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贵阳职工医保将迎来重大变化发布于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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