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认为是我国发展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的里程碑事件。个人养老金政策的出台可谓众盼已久,对满足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人民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以及促进居民养老财富的保值增值,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势在必行。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由“三支柱”构成,第一支柱是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组成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组成的年金制度,第三支柱则是由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组成。

  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是实现“老有所养”的有力支撑。然而在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多数人来说只能保基本。至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覆盖面依然有限。个人养老金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是对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有力补充,可满足多个群体的需求,推动其发展,可谓恰逢其时。

  个人养老金本质是一种长期储蓄工具,通俗来讲,就是把现在的钱留给未来花。年轻人主动将部分余钱提前进行储蓄和投资,为退休时获得更多现金流,避免老后生活拮据。个人养老金账户制的优势显而易见,其所具备的灵活性、个性化、适应性等特点,符合群体多样化、情况多变的个人养老金积累的特点,方便个人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养老金产品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产品间的转移。税收优惠则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最大“吸睛点”。国家通过税收政策支持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其他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可见个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参照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相关税优政策来测算,每年12000元的缴纳额,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税前专项附加扣除。

  那么,个人养老金政策究竟能否缓解居民的养老焦虑?从制度安排来看,投资渠道多样化和安全性会是吸引公民将资产转入账户的原因之一。

  个人养老金制度设计是鼓励个人向专门的账户进行缴费,然后自主选择将专门账户里的资金用于储蓄存款,或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这些产品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里面的资金与收益不得提前支取。这些都有利于个人积累养老金资产,专款专用。从理论上讲,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深,社会养老的负担就会越大,如果有这样预判的人,眼下又有意愿、有能力减少消费进行投资,那何乐而不为。

  需要注意的是,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要发展,但必须要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因为百姓的养老“保命钱”不容有任何闪失。不过投资都会有风险,《意见》也指出,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有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居民对于养老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且较为追求短期回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长期发展。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对参与运营个人养老金的机构要制定严格的准入制度,对投资领域严格筛选,确保个人账户保值增值且收益最大化。同时,还需要持续加强对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则应优化产品和服务,做好产品风险提示,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更好保障个人账户的安全,促进个人养老金健康发展。

  有数据显示,我国65岁以上人口已达两亿人,其中,低收入群体占比较大。要让日益增长的养老金积蓄伴随更多人慢慢变老,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老有善养,还需要财税部门、监管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为个人养老金的长期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更好地满足居民个性化的养老需求。

声明:本网资源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发挥好个人养老金制度作用发布于2022/05/1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