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中部某省农村开设近30年的敬老院,近日正深陷去留困境。据媒体报道,这所敬老院目前入住17名老人,其中6名是来自周边村庄的“五保”老人,大都独居、丧偶,子女在外打工。敬老院的承包者及其老伴和儿媳,是敬老院的厨师和护理员,他们3人是这所敬老院的全部工作人员。按照该县关于敬老院的文件,这所敬老院资质存在问题,如想继续经营,“至少要配备3到4名护理员、1名专职厨师以及安全管理员、保洁员等”。 

近年来,老龄产业快速发展,许多城市甚至县城都布局了市场化、规范化、标准化的中高档养老机构。一些农村老人不愿或不舍得住这些养老机构,而“家门口”的养老机构又面临资质难题,反映出了农村养老市场的结构性矛盾。他们对机构养老的最大期待是一种“不离乡不离土的家门口的养老机构”,或许未必那么齐整和规范,但只要价格实惠、干净卫生,能够提供一日三餐,急事有人照应,就能解决很大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都明确提出,要“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制定农村养老机构的设立条件和政策要求,也应当循着这个大方向去。

 

[责任编辑:季爽]

声明:本网资源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地址:农村养老机构标准该定多高?发布于2022/05/11

相关推荐